关于转发学校开展2019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点击次数:5943次
各科室、部门:
现将学校开展2019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予以转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学校在补充通知中均已明确。请申请认定的人员详细阅读附件6,并在2019年5月5日(节后上班第一天,星期日)下午下班之前将通知所要求的材料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金丁;联系电话:86221952.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受委托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19〕6号)(1)
附件5:2019年江西省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备案名册(1)
附件6:学校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1)
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15日

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