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业绩填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学校2018年职称评聘业绩填报及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拟申报高教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等)职称评审的人员(含学校编制、医院编制、人事代理人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编制人员。
注意:所有申请评聘的人员,须参加了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评审的人员,将代表作送了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二、填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教学课时;
2.课题(或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专利、荣誉及其他;
3.公益服务;
4.研修经历等。
(二)填报要求
1.教学课时
申报人员填写《课时登记表》(表格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2017年已经申报填写了2016年及以前课时登记表并经职能部门审核的人员,只需填写2017年度承担的教学课时。
2.业绩
(1)申报人员应将课题(或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专利、荣誉及其他所有业绩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本人无法完成录入的业绩(如参与他人的课题),请联系课题主持人尽快录入系统。已经录入的业绩不需要重复录入。可以录入系统但未录入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可。
(2)申报人员将上述材料录入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后,再填写《业绩登记表》(填报要求详见附件3)。2017年已经申报填写了2016年及以前业绩登记表并经职能部门审核的人员,只需填写和上交2017年度新增的业绩。
申报非高教系列,且需送社会化评审的人员无需填写该表。
3.公益服务
申报人员填写《公益服务登记表》(表格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4)。2017年已经申报填写了2016年及以前公益服务登记表并经职能部门审核的人员,只需填写和上交2017年度新增的公益服务项目。
4.研修经历
申报人员应将各类研修经历(包括学校派出和部门派出、自费等情形)录入学校人事管理系统,并将《研修经历登记表》(表格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5)打印上交。
三、有关要求
1.为了便于审核和管理,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科研管理系统关闭后,不再重新开放申报填写。
2.附属单位人员(含在编及人事代理)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评聘,可不填写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但所有表格均应填写,并按照上述“(三)报送方式及时间”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所在部门。
3.申报人员应强化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意识,自觉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相关材料报送说明
1.报送时间:2018年6月6日(星期三之前)
2.报送地点:医院人力资源部
3.联系人:刘金丁
4.联系电话:86221952
5.详细材料:
(1)《教学课时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业绩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3)《公益服务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4)《研修经历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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