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瓶梅电影 推荐评选江西省国医名师的通知
各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江西省国医名师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金瓶梅电影 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人员。
(二)推荐名额:江西中医药大学(含金瓶梅电影 )共有8个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江西省国医名师一般应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老中医药专家、江西省名中医或具有同等资格的老中医药专家,“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不再推荐,申报国医名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医药事业,职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
(二)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三)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深受群众赞誉;外埠患者达一定比例;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有特色;在学术传承、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五)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别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45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具有主任中医师、主任中药师资格;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三、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面向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学校要求的评选制度。应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按照通知要求,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准备相关材料,参与本次江西省国医名师的评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
2.金瓶梅电影 向学校推荐。金瓶梅电影 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就拟推荐对象听取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代表)会议和纪检(监察)、综治部门意见,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金瓶梅电影 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同),公示结束后上报。
3.学校职能部门初审。学校“江西省国医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部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向金瓶梅电影 反馈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通过后,金瓶梅电影 对初审通过的金瓶梅电影 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表彰建议人选名单;拟推荐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5.确定表彰人选。根据推荐、评审和公示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要求,各推荐申报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医名师评选工作,负责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各推荐申报单位(部门)对所推荐人资格严格审查,把好关口,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以政治表现、医德医风、学术成就、技术经验、群众认可作为衡量指标。
六、相关材料报送说明
(一)报送地点: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送时间: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之前
(三)联系人:刘金丁
(四)联系电话:86221952
(五)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详细材料:
1、《江西省国医名师推荐审批表》纸质版6份及电子版1份;
2、《江西省国医名师推荐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3、 业绩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证明材料装订一册,封面用250克白色铜版纸。务必有目录页,目录页按照附件4的格式准备,不得更改样式。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表彰人选授予“江西省国医名师”荣誉称号,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颁发荣誉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推荐评选江西省国医名师的通知
4.证明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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