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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瓶梅电影 推荐评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点击次数:2775次

各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开展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国卫生计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人员。

(二)表彰名额。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30名(至少含民族医2名);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获得者100名。

(三)推荐名额。国医大师推荐名额68名,全国名中医推荐名额112名。江西推荐国医大师2名,推荐全国名中医3名。

二、评选条件

(一)国医大师。国医大师人选应为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2.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3.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4.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较大建树;

5.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在全行业有重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声誉;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全国名中医。全国名中医人选应为省级名中医、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2.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35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3.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4.中医药理论造诣较为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5.为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同一申报人员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大师和全国名中医两项荣誉,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基本原则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应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注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

(二)推荐程序

1.填报材料。各部门(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学校人事处。材料包括:《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附件5)、《全国名中医推荐审批表》(附件6)以及业绩支撑材料。

2.初审。学校人事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人事处根据有关要求撰写相关报告,并将材料报送相关部门推荐。

(三)有关要求

1.推荐人选坚持以政治表现、医德医风、学术成就、技术经验、群众公认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导向性。

2.严肃工作纪律,推荐材料需确保真实,对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截止时间。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上交时间: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之前,逾期不收材 料。

2、联 系 人:刘金丁

3、联系电话:0791-86221952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详细材料:

(1)《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七份,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一份。填写时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能手写,要用计算机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

(2)《全国名中医推荐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七份,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一份。填写时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能手写,要用计算机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

(3)《业绩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用原件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胶装成册,需有目录,封面用250克白色铜版纸。电子版一份。

(4)《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人事科

2016122

附件: 1.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

4.国医大师推荐审批表

5.全国名中医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