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2016年高校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适用条件
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仍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
二、关于申报人员范围
1、凡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申报条件的金瓶梅电影 在编在岗、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向学校申报高校各系列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2、已取得正高资格申请聘任正高职务的学校编制人员。
三、关于职称申报有关规定
(一)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2016年申报高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及具有正高资格申请聘任正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终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的当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二)学历、资历要求
以申报教师系列为例,其他系列以此类推。
正常申报:
1、申报教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1年12月31日前大学本科学历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年满45周岁、2011年12月31日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副教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年12月31日前获博士学位,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2)2011年12月31日前获大学本科学历并获硕士学位,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
(3)年满40周岁、2011年12月31日前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
3、申报讲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年12月31日前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
(2)2012年12月31日前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2012年12月31日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
申报图书、研究、工程等系列资格的,其学历、资历条件,请详细参考《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有电子版)。
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三)外语
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四)申报系列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系列与所聘岗位相一致,不得申报所聘岗位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职称。
2、现所聘岗位与所取得资格不相符的(比如受聘教学岗位,其实际具有资格为非高教系列:中学教师系列、工程系列等),应转换系列评审,今年先申报转评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明年再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刚调入或毕业分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暂不申报转换系列,但明年必须进行系列转换。
(五)业绩材料说明
1、署名
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课题、获奖等业绩,除有特别规定外,均为金瓶梅电影 署名的业绩。
2、专业
论著、论文、课题、代表作、申请分组均需与申报者的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3、材料界定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对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做了具体、特定的规定,并在正文之后的附件(指特定词语解释)中对课题、论文、论著、获奖、核心期刊认定均做了专门界定,具体界定标准见附件2。请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以及特定词语解释之外的业绩不作为主要评审范围。
四、相关人员及材料准备方法
(一)学校编制人员
申报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学校编制人员(含聘任正高人员)应先将任现职期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业绩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本人无法完成录入的业绩如参与他人的课题,请自行联系课题主持人尽快录入到系统。已经录入的业绩不需要重复录入,只需将任现职期间的其他业绩(如2013年以前的)录入。需要录入系统但不录入的将不移交专家评审。今后,学校编制的个人业绩必须及时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相关部门定期审核,凡能录入却未录入的业绩,不予认可。录入系统的要求、方法、导出数据形式及业绩电子版制作方法详见附件4。由于科研管理系统所限,一些无法涵盖的项目如精品课程、临床业绩及其他原因无法输入系统的,申报人员应另行制作业绩电子版。
(二)金瓶梅电影 在编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
金瓶梅电影 在编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因无学校账号而无法录入相关材料,故金瓶梅电影 的申报人员应将业绩材料制作成电子版(PDF文档), 具体如下:
1、课题
(1)资格条件要求完成的,只能提供已结题的结题证书或结题报告;课题在研的,提供立项书。
(2)资格条件对排名有特定规定的,也只能按要求提供。
(3)课题排名发生变更的,应提交课题参与人变更的申请书,且该申请书经过职能部门(如高教研究室、科研处等)审验盖章。
(4)对课题材料的原件或者经过职能部门审核过的原件、复印件的主要内容(即至少应包括封面页、课题主持或参与人分工页、课题批准立项或者审批结题页)进行扫描,制成电子版,PDF格式,一个课题书应制成一个文档,而不是分散的多个PDF文件。
课题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该课题题目名称。
2、论文
(1)符合资格条件的论文范围是:
①在正规期刊上发表、且在有效期内;
②署名为第一、第二或者通讯作者;
③发表在专刊、特刊、增刊、论文集等上的论文除外;
④所有论文应在网上查询到;
(2)材料提供要求:
从网上直接下载,论文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数字+该论文题目名称(特别注意:此处的数字对应的是业绩登记表所填的数字)。
若论文已发表、但网上查不到的,也可以对论文原件扫描,包括将期刊目录页、论文正文等内容。制成电子版,PDF格式,一篇论文应制成一个文档,而不是分散的多个PDF文件。论文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该论文题目名称。
3、教材和论著
材料提供要求:
对教材和论著的原件部分内容扫描,其中包括封面、署名页、版权页、属个人编写部分的主要核心内容以及标识有个人编写哪部分章节的页面(有则扫描,若有这些的内容信息却不提供,将影响该部教材和论著的认定;无则免除)。
电子版为PDF格式,应制成一个文档,而不是分散的多个PDF文件。论著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该题目名称。
4、获奖
奖励证书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该奖励名称。
5、精品课程
下载精品课程电子版,或者对红头文件拍照。下载和拍照的文件必须完整,包括整个文件内容和该精品课程的主持人及参与人。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是该精品课程名称。
6、临床业绩
这里的临床业绩包括:门诊量、收治病人数、手术量、医德、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方面。该部分材料由医院有关部门出具,并制成PDF版本。
7、其他需要填的表格(如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评审表等)参照附件说明提供。
整理好业绩材料后,请建一个“业绩材料”总文件夹,再将业绩材料分类别见子文件夹,放到总文件夹中。
(三)申报图书等系列的材料准备方法参照上述条款,并参照附件3、附件5相应要求整理表格和业绩材料(省文化厅、省科学院、省社科院发布的文件有另行要求的除外)。
五、关于真实性和诚信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强化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意识,自觉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对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同时,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关于收费标准
1.根据赣人字[2004]105号文件,职称收费标准如下。
(1)申报高教系列等系列:
①正常或者破格申报正高(教授等)资格评审,每人400元;
②正常申报副高(副教授等)资格评审,每人300元;破格申报副高(副教授等)资格评审,每人400元;
③正常申报中级(讲师等)资格评审,每人150元;破格申报中级资格(讲师等)评审,每人250元;(认定中级资格不需要缴费)
④申报初级资格(助教等)评审,每人80元;(认定初级资格不需要缴费)
⑤已具备正高资格(教授、主任中医师等)申请聘任正高职务的人员,需交评审费200元。此条仅针对学校编制人员。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图书系列高级资格评审的,在上述第1条同级别基础上增加50元。
(3)根据省档案局(赣档办字[2013]27号)文件,申报研究馆员资格每人交500元、申报副研究馆员资格每人交400元。
2.请在7月6日前将评审费转入计财处账号。
收款人:江西中医药大学
收款账号:14984001040000018
开户行:农行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支行新苑支行
汇款、转账时,在款项来源中请务必注明是职称评审费。
3.请申报人员将交费凭据的电子版添加到业绩材料包中。
七、材料提交详单和时间
1、各类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并准备好档案袋。
2、报送材料时间:7月27日—29日
3、报送地点:医院人事科
4、联系方式:86221952
5、联系人:刘金丁
6、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科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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