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目录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和 "以职工为主人",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有效规范和切实加强民主管理,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和医院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适时适当有序地向社会公开或向医院内部公开,达到服务对象和职工满意目的。
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主要事项
(一)服务指南
医院基木情况: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科室设置。
医院服务内容、服务窗口人员情况以及开展的诊疗项目、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诊急诊时间等。
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见卫生部、卫生厅相关网站)
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二)服务流程
公开门诊、急诊和住院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
(三)工作(服务)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文明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直接涉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医院秩序直接相关的有关内容。
(四)便民措施
便民服务项目、方式以及包括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患者等在内的特殊人群优先措施;获取服务信息、咨询、监督举报或投诉方法投诉信箱和电话;科室位置格局、指示标牌等;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五)服务收费信息
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住院病人费用(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一日清单"制度和查询制度;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门诊患者药品(中药除外)费用清单;门诊、住院平均医疗费用水平情况。
(六)其他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医院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向本医院职工公开的主要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二)业务管理事项
业务工作开展状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人事任免、改革方案和分配制度;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人才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录用、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出国(境)进修、评优、奖惩;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职工权益事项
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四)药品和物资购销事项
药品、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以及招投标情况;药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开展情况;药品使用(金额 、数量)前十位和用药量前十位医 生的监控情况。
(五)廉洁自律事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
(六)其他
依照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医院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七)设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箱、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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