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校级科研课题管理,课题组应按项目计划书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学校将于近期对校级科研课题进行统一结题,请各科室、部门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事项
1.结题范围
(1)到期应结题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博士启动基金、各类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
(2)已提前完成各项计划工作,课题组可提出申请结题的项目。
2.结题纸质材料
(1)项目原《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
(2)《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有关学术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报送一式三套。结项材料封面抬头为“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材料”,装订时第一页为目录,之后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材料:《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工作总结报告》、论文及其他成果的复印件。
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科研科,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
2.凡2019年12月前到期的,又未提前办理延期的项目,必须提出结题。
3.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4.联 系 人:邹勇
电 话:0791-863638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科研科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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