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新增导师资格补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点击次数:5418次
各硕士点:
因疫情原因,有多名临床教师未能及时申报新增导师资格,经与学校研究生院沟通,准予补报。补报时间10月12日-10月26日,请各点组织符合资格的教师申报。
申报硕导资格:按照附件2中的专业类别提交附件3简况表、附件4备案表、附件5推荐表(副高申报需要2位专家推荐和学位点负责人推荐)、附件7汇总表以及近三年支撑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聘书、科研、论文、奖励等),备案表单独打印另放,其余纸质稿按通知要求胶装,电子稿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博导资格:按照附件2中的专业类别提交附件6简况表、附件8汇总表、附件9推荐表(请学位点负责人推荐)以及近五年支撑材料(科研、论文、著作、奖励等),纸质稿按通知要求胶装,电子稿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述所填报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另: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近三年有主持国家级课题者,承担课题期间可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近三年有主持国家级课题者,承担课题期间可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教学办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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