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半年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有关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组应按项目计划书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 科研科将于近期统一受理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和条件
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类自然科学项目,包括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省卫健委科技计划、省卫健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等项目。
二、受理结题的材料要求
(一)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
- 项目验收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采用会议验收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和项目验收支撑材料报科研科,对符合验收要求的,省教育厅按照规定邀请5-7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进行会议验收,并报送验收证书。
- 项目结题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集中结题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左侧装订成册,连同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
项目组需邀请3位评审专家对有关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不是被验收项目所在单位人员,不同评审意见,可另加页;相同评审意见,可在同页签名,并加盖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 人事处和科技处。
备注: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如负责人变更、申请延期等),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报学校科研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省卫健委科研项目
江西省卫健委科研项目主要分为中医药科研计划和科技计划两类,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自的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
- 中医药科研计划
(1)《江西省卫健委中医药科技课题结题报告表》(经
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2)《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年度执行报告请勿与结题报告表装在一起,只需一份单独装订。自项目执行期以来,每一年的都要有年度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3)技术报告(格式不限)和证明材料(有关学术论文
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等,论文需已发表并列出项目资助号)。
(4)项目合同书盖章版复印件一份,单独装订(立项时
签订的合同书)。
- 科技计划
(1)结题申请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2)工作报告(研究概述;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 和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3)技术报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资料和对
象;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分析等。)
(4) 发表论文情况(已发表或近期待发表的录用通知)
(5) 项目合同书(立项时签订的合同书)
(6)经费配套资金等情况(单位是否资金配套,财务盖
章)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和办法
1.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时间:11月16日。
2.省卫健委科技计划、中医药科研课题受理时间:11月
19日。
以上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的结题材料,请收齐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科研科,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项目结题材料”,其它时间恕不受理。相关表格及管理办法请参见附件。
四、受理结题的注意事项
1.未取得课题主管单位同意,项目主持人、成员及顺序 不予更换。
2.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请填写相应项目的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科研科审查。
3.所有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相应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人:曾娟,熊明奕
联系电话:0791-86360223/8636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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