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电影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5#制剂中心用品采购(第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瓶梅电影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5#制剂中心用品采购(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金瓶梅电影 ,对其所需的相关货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金瓶梅电影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5#制剂中心用品采购(第三次)
项目编号:YN2021011
采购人名称:金瓶梅电影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45号
供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666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791-86534236,0791-86360613
采购项目预算:13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
一、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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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简要内容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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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电影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5#制剂中心用品采购(第三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
1批 |
13万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列入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不接受
5、其他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包含类似项目
2、投标人针对所供货物进行质量承诺:承诺所供货物均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
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 携带营业执照(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全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金瓶梅电影 抚生院区(抚生路666号)食堂四楼项目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单位磋商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 磋商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金瓶梅电影 抚生院区(抚生路666号)食堂四楼项目部。
- 磋商地点:金瓶梅电影 (八一大道445号)1号楼(医疗综合大楼)26楼第三会议室。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人人提交 1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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