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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1年上半年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点击次数:11867次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
现集中受理 2021 年度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根据签订的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凡到
期但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的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必
须按时提请结题。
2.凡到期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也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的,将按项目终止处理,并视具体情况限制有关项目负责人
今后申报该类项目的资格。
3.提前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提前纳入结题范围。
二、结题形式
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科2501室。
三、需提交的有关结题材料
1.结题申请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2.工作报告(研究概述;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和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3.技术报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资料和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分析等。)
4.发表论文情况(已发表或近期待发表的录用通知)
5.项目合同书(立项时签订的合同书)
四、其它事项
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结论分为同意结题、不同意结题两种
(一)任务指标已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同意结题。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同意结题:
1.任务指标未完成;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发生变更,未经申请和批准;
4.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考核指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
5.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后半年以上未结题,并且事先未做出延期说明;
6.违反财务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项目负责人填报好后,A4纸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后交至科研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晓音
联系电话:863638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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