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赣中医药科研函〔2020〕4号文件精神,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现开展对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集中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2018年立项,已到研究期限的项目必须按期提出结题申请。
2.提前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中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3.若科研计划项目需延期,应在项目截止时间前6个月填写《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计划延期申请报告》,经省中医药局科教处审核后方可延期。
4.凡到期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也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原因并按项目终止处理,视具体情况
限制有关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该类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形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科。
三、需提交的有关结题材料
1.加盖部门审核意见的《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表、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课题合同书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统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3.《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每一年的都要有年度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4.若项目需延期或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时间前6个月填写《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4)《江西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组成员更换申请表》(附件5),经学校审核后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5.规范记录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本纸质版原件一份(按有关规定将移交档案馆存档,项目负责人如需保存请提前做好备份)。
6.以上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结题。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丁晓音
联系电话:0791-863602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科研科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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