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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点击次数:11534次

各科室: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2022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1〕6号)文件通知,2022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要求

推荐项目须是2017年1月1日后鉴定验收,且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金瓶梅电影一般通过江西省中医药学会推荐申报。如项目负责人有其他推荐渠道,也可从其他推荐渠道推荐。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二)名额分配

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个项目;推荐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单位需登录评审系统进行名额分配(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系统网址//www.cacm.org.cn/saes-index/。

三、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三)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应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五)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3)《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1.请有意向申报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将拟申报奖励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手机号等基本信息于2022年1月4日前报至科研科邮箱。

2.由于省内分配名额有限,江西省中医药学会将提前对拟申报奖励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以确定最终推荐项目。故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科邮箱(纸质版视情况另行通知)。

3.经省中医药学会获准推荐的项目需在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书面材料经省中医药学会推荐盖章后于2022年2月28日报送至中华中医药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娟

联系电话:0791-863602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系统技术支持:姜海洋 18910947296,周老师17150132685(微信同号)。

 

附件:

"附件1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奖励办法"

 "附件2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政策研究奖推荐书"

 "接受奖励确认书"

                                        科研科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