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1〕11号)文件,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已启动,面向科技界公开征集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我校拟从江西省中医药学会提名推荐,如申报人有其他推荐渠道,也可从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进行推荐。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汇总收集本部门申报人员情况,并于2022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含附件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提名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科研科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2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科办公室(2501)。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6份。
2.附件材料2套,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4份。
其他要求及相关附件见中国科协官网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娟
联系电话:0791-863602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科研科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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