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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2021年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点击次数:3478次

各部门及相关职工:

   金瓶梅电影2019年度职称职务晋升及新进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下称“住房补贴”)预算已获江西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已基本发放到位。为顺利开展2020-2021年度职称职务晋升及新进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昌省直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将于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受理2020-2021年度职称职务晋升及新进教职工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进院或职务、职称晋升的,且符合住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见附件)送至金瓶梅电影 教学楼后勤管理科、基建科办公楼三楼住房补贴工作办公室。逾期未申报的,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二、2020年之前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可参加本次申报。

三、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职工住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作,请广大职工互相转告。

四、本通知及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政策由金瓶梅电影 后勤管理科住房补贴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0791—86360613

 

金瓶梅电影 住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住房补贴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职务、职称晋升的已享受住房补贴人员,且按规定需增加住房补贴的,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2份;

2、职工职务晋升的,附金瓶梅电影 的任职文件的复印件2份(可到所在部门或金瓶梅电影 后勤管理科复印);

3、职工职称晋升的,附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文件)(上年度末参加学校职称评定尚未获取文件的,可咨询学校人事处,待文件出台后与其它材料一并提供)的复印件2份(可到所在部门或后勤管理科复印);

4、中、初级工、初级职称、副科以下教职工满25年工龄的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二、新录用、调入无房职工或因职务、职称晋升后房改面积未达标的(初办),提供以下资料:

1、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或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3、通过公开选拔、招聘新录用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应提供录用通知及相关材料;

4、任职文件的复印件2份(可到所在部门或金瓶梅电影 后勤管理科获取复印);

5、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文件)的复印件2份;

6、提供本人及配偶的住房情况调查函(可到我办领取);

7、未婚职工要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律采用A4的纸张;

2、《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住房情况调查函》可在省财政厅网站政务专题:《住房货币化补贴专题》下载(网址:);

3、所有上交材料,请不要用装订机装订。

 

附件1: "调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