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点击次数:2218次
各科室、部门: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2〕2号)及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科室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1月15日14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方式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科室,登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服务平台(网址://zyjjgl.org.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科室请联系科研科获取账号,登陆服务平台后如实申报。申报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
三、各科室、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及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附件2),组织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碧峰
联系电话:0791-863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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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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