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2年度下半年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点击次数:4163次
各科室∶
根据有关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计划书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科研科于2022年11月中下旬集中受理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
1.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应结未结题/未验收项目,包括按预定计划到期、申请延期后到期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类型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江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江西省卫健委科技计划、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等。
- 提前完成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中各项目标任务,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题。
- 若项目需延期或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时间前6个月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科研科审核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延期原则上仅办理一次,一次不超过一年。
- 凡到期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也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原因并按项目终止处理,视具体情况限制有关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该类项目的资格。
二、提交结题/验收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 项 目 负 责 人 登 录 信 息 系 统(//grants.nsfc.gov.cn/),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 PDF 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并于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 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应付未付款以及借款等)。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请经计财处审核盖章后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前交至学校科研处备案。如项目经费科目有做调整,请在附件上传预算调整表。
-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 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 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请不要将与本项目研究内容不相关的研究成果或不在执行期内发表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 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青年基金重点(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计划完成时间提请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满 30日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江西省科 技 业 务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 验收申请材料,并按有关主管业务处室要求报送有关验收申请材料。
- 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纳入此次统一结题范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 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结题报告,并于 2022年 11 月 25 日前在网上统一提交,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附件材料不上传视为无业绩处理即结题不通过), 结题报告中决算表需经计财处审批盖章后扫描,并作为附件上传。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 待金瓶梅电影 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下载打印结题报告、结题项目考核绩效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 2 份(合并装订)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交至科研科,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所有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 各科室科研联络员应在科室主任的指导下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填写《项目结题汇总表》后连同以上结题材料于 2022年 12月 10日前报送科研科。
(三)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
- 项目验收项目经费在 20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的项目,采用会议验收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和项目验收支撑材料报科研处,对符合验收要求的,省教育厅按照规定邀请5-7 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进行会议验收,并报送验收证书。
- 项目结题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集中结题的方式,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一式3份,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交至科研科。结题报告中专家评审意见需请同行专家(3-5个校外副高以上专家,不得是直属附属金瓶梅电影 专家)签署意见并盖好专家单位或科研处公章
(必须是原件)。
- 以上材料请科研联络员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科室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科研联络员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四)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项目
-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合订本(包括:结题报告表、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一式 3份,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执行期内每个年度的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每一年的都要有年度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各1份交至科研科。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 以上材料请科研联络员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科室科研联络员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五)江西省卫健委科研项目
-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各 1份交至科研科。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 以上材料请以科研联络员所在科室为科室伟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科室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六)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
-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各 1份交至科研科。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 以上材料请以科研联络员所在科室为科室伟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科室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和办法
- 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其他各类科研纵向科研项目纸质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日。
- 以上各类项目的结题材料,请各科室科研联络员收齐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 **科室
/**课题来源+**负责人+**项目结题材料”,其它时间恕不受理。相关表格及管理办法请参见附件。
- 考虑结题材料审核需要时限,建议各科室科研联络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科室项目结题材料收取的截止时间。不受理个人提交结题材料。
四、受理结题的注意事项
- 未取得课题主管单位同意,项目主持人、成员及顺序不予更换。
- 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 请填写相应项目的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科研科审查。
联 系 人:曾娟、周青
联系电话:86360223
科研科
2022.11.17

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